12月6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张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 ,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目前在我市。
2 、行程轨迹:据陈某某本人陈述 ,10月25日15:56从哈尔滨站乘坐K940次列车来唐,10月26日06:59到达唐山站 。期间10月26日在座位上吃早餐,去过2次本车厢卫生间 ,全程佩戴口罩。10月26日07:00多在唐山站东广场乘坐59路公交车,于8:00左右在都市花园站下车步行到母亲家,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3、月20日9:20自驾去南堡开发区幸福城107楼看望舅母 ,11:20离开 。11:30到达贝可多蛋糕店,取完蛋糕直接回硕秋园小区,11:50到达硕秋园菜鸟驿站取出快递回硕秋园住址 ,未外出。16:00自驾由南堡开发区唐曹南堡口上高速回唐山,16:50到达唐山。
4、密切接触者于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 ,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 ,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15:10离开 。
5 、唐山市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无症状感染者次密接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7月29日18:16,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协查函 ,函称7月18日袁某、刘某某在张家界天门山与大连市赵某娟等三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一缆车,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唐山路北区密接者同空间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鸭翅 、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 ,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 。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 ,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
路北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中提及北京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于7月26日至28日在石家庄某学校培训 ,我区6名人员与郭某某同一时间参加了培训,为次密切接触者。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 ,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 ”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 。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 ,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接到协查信息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毕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 ,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7:12在唐山站下车。
10月31日唐山高新区密接者陈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行程轨迹:据陈某某本人陈述,10月25日15:56从哈尔滨站乘坐K940次列车来唐 ,10月26日06:59到达唐山站 。期间10月26日在座位上吃早餐,去过2次本车厢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10月26日07:00多在唐山站东广场乘坐59路公交车 ,于8:00左右在都市花园站下车步行到母亲家,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2、月19日14:00左右,李某独自步行前往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随后步行返回3小区,自驾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3 、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 ,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3月7日9:10左右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正门打车前往唐山市客运站 ,于9:29左右到达唐山市西客运站,9:4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承德市。
4、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 ,全程佩戴口罩。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 。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 ,全程佩戴口罩。
5、新余高新区公布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0月19日,高新区在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在对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 ,为渝水区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 。
8月1日唐山路北区6名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薛某某 ,男,于2021年7月29日8:11到石家庄高铁站,乘坐G1240次列车返回唐山 ,11:34到达唐山站,从东广场出站口打车返回家中。7月30日10:15步行至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步行回家。
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 。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 ,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 ,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 。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 ,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 ,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 ,未去过超市 、市场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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